人權:
教導包容與和平的精神

L. 羅恩 賀伯特先生過去對人權有一項重要主張:要各國政府維護基本人權,並落實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的30條權利。秉持著這項原則,大衛 密斯凱維吉先生於是鼓勵山達基教會發起人權運動。

山達基的核心思想是:所有人類都被賦予不可被剝奪的權利。因此,山達基人為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的原則奮戰已超過50年。

今日,山達基教會支持全球規模最大規模的非政府資訊宣導活動,向世人宣傳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山達基教會為處理人權問題,在93個國家,贊助各種團體與活動,並提供教材給個人、團體及政府單位。其中包括:

  • 《什麼是人權?》手冊與公益短片,以任何人都能瞭解的方式,教導青少年和成人《世界人權宣言》中的30條權利。
  • 一本學習指南、活動手冊,以及給教育人士的教室套組,提供教師、人權團體及政府有效的工具,教導青少年及大人有關他們的人權。
  • 另外還收錄紀錄片《人權的故事》。本片和公益短片、小手冊及教育人士教材相輔相成,這是進一步的工具,要讓人人都有人權意識,並懂得尊重人權。